海利丰被评为山东省中小企业新经济示范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新经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6月14日,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公布了《关于公布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新经济示范单位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函[2017]51号),山东海利丰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绿色能源领域的代表企业成功入选,东营市仅2家企业荣登榜单。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在全省中小企业中选取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培育新经济,引领新常态,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经海利丰战略发展部积极申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东营市中小企业办逐级推荐,山东省中小企业局最终审核,海利丰公司被确定为山东省新经济示范企业,这是对公司多年来在推动清洁能源方面做出成绩的极大的肯定和鼓舞。
今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要求,抢抓机遇、锐意进取,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在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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